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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桂林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以下简称引进办)隶属桂林市人事局,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的工作。自1996年成立以来,在国家外专局、自治区外专局的指导帮助下,市引进办积极探索引智工作的新思路,制定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境)培训的中长期规划,立足本地实际,发挥优势,开展国际间的人才交流活动和引进外国专家工作。引进外国专家200多人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150余种,为桂林市的工业、农业、科研、教育、医药等行业解决了诸多技术难题。为桂林市争取国家专项资助款200多万元。同时,还选派了一批科技人员分别赴美国、俄罗斯、日本和香港研修、学习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通过聘请外国专家来市指导工作和选派优秀科技人员到国外培训,为桂林市的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发挥了市引进办应有的作用。
桂林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工作业务范围
1、起草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在桂林工作的管理办法。
2、承办有关国外智力引进、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对外联络工作。
3、制定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境)培训中长期规划。
4、负责组织立项申报、具体实施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办理出国(境)培训项目和人员呈报审批事宜。
5、组织协调各类人员出国(境)培训进修工作。
6、负责组织立项申报引进国外专家项目,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重大引进国外智力项目、成果交流。
7、负责组织协调受聘来桂林工作的外国专家安置管理及服务工作。
8、建立和管理国外资源库,开辟智力引进、出国培训渠道。
9、组织公派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评审、推荐和办理出国手续。
10、负责国外智力引进专项经费的编制报、计拨计划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引进国外专家项目
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引进国外专家申报要求
1、凡申请国家外专局的立项项目,必须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本地的特色经济,有示范和引导作用。
2、引进国外专家的项目,单位已有确定人选,聘请单位必须在每年9月份以前填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向市引进办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申报单位第二年执行专家项目。
3、单位需要引进国外专家,但没有确定人选,聘请单位必须在每年的5月份以前及7月份以前向引进办填报《专家需求表》,引进办通过网络系统洽谈,帮助单位寻找符合工作需要的专家,项目第二年执行。
二、聘请国外专家工作程序
1、每年9月中旬前向桂林市引进办提出申请,填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或《专家需求表》。
2、桂林市引进办报广西外专局批准。
3、桂林市引进办给聘请单位下发获广西外专局批准项目。
4、聘请单位执行获批准项目,专家来桂服务半个月前向市引进办通报专家情况。
5、项目执行后,填报《引进国外人才专项费用决算表》、《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报市引进办,经审核,报广西外专局下拨经费。
6、桂林市引进办下拨专家经费给聘请单位。
三、国家给予引进国外专家的优惠政策
1、国家外专局批准的专家组织项目,国家外专局可以资助专家的国际往返旅费、城市间交通费、专家零用钱、中转城市费用及食宿费。
2、获国家外专局批准的聘请单位自己挑选的国外专家的项目,国家外专局可以资助国外专家往返国际旅费、城市间交通费、专家零用钱及食宿费。
3、聘请外国专家的资助期限为1个月以内。
四、用人单位专家需求网上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向桂林市引进办提出书面申请。
2、经批准后将注册信息在网上提交给市引进办。
3、市引进办通知系统管理员并报区外专局备案。
4、由系统管理员校核后登记注册,给出用户密码。
5、经市引进办网上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可直接在网上填报需求专家及申报项目信息。
专家网上洽谈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job.com/china/index.htm
出国(境)培训项目
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出国(境)培训申报要求
1、凡申请出国培训的项目,必须是与本行业相关的项目,必须是有示范和引导作用的项目。
2、出国培训人员只限于与团组单位有直接领导或业务指导关系的部门和单位人员。
二、出国(境)培训申报程序
1、每年9月中旬前向桂林市引进办提出申请,填报《工商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培训项目申请表》及派出人员详细名单。
2、桂林市引进办报广西区外专局批准。
3、桂林市引进办给聘请单位下发获广西外专局批准项目。
4、申报单位执行获批准项目。
5、项目执行后,向引进办上报培训工作总结。
三、国家给予出国(境)培训的优惠政策
1、对派往独联体国家培训项目优先审批,优先资助。
2、根据出国培训项目的重要程度,国家外专局给予10%—100%的资助。
3、符合培训专项基金范围的,可申报培训专项基金,可获专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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